人大交叉评论
从巨机器到超级智能:AI政治的新展望
发布日期: 2025-11-27

顾超,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助理教授

 

  聚焦于“巨机器”理论,原因在于当前关于人工智能未来的两种主流论述范式及其潜在局限。当前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讨论主要呈现两种倾向:一是技术中心主义范式,主张技术所引发的问题应通过进一步的技术手段予以解决。然而,该进路在某种程度上规避了更深层次的政治性议题——许多所谓的技术挑战,实为权力结构与政治选择的体现。以价值对齐问题为例,关键不仅在于如何实现对齐,更在于谁有权定义应对齐的价值体系,以及何种对齐标准能够获得主导地位。二是伦理中心主义范式,该范式将人工智能治理的核心议题界定为算法偏见、决策透明度与问责机制等伦理失范问题。

  一、超级智能:作为终极“巨机器”的AI

  在探讨超级智能的潜在风险时,公众常聚焦于其超越人类的智能水平可能带来的生存性危机。然而,从政治学视角审视,超级智能所带来的更为现实且严峻的挑战,或许在于其可能催生一种前所未有的“超级权力”——即一部分行为体借助超级智能的系统性能力,实现对绝大多数人的新型支配。这一判断可从历史社会学家刘易斯·芒福德所提出的“巨机器”理论中获得启发。

  芒福德以古埃及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中建造金字塔的社会组织为例,指出“巨机器”本质上是一种高度刚性、由人构成的社会技术系统。其核心特征包括两个方面:其一,一个高度集权、进行单向命令发布的中枢指令系统;其二,大量被标准化、可替换、可计算且丧失自主性的“人类零件”。芒福德进一步指出,二十世纪中期的核武器系统可视为巨机器的最后一个工业时代原型。而在当代,超级智能则极有可能演化为巨机器的终极形态:超级智能算法有望成为前所未有的高效、理性指令中心,而其依赖深度学习所固有的“黑箱”特性,则加剧了系统的不透明性与问责困境。在此情境下,人类面临双重意义上的“零件化”:既作为数据原料的供给者,供养超级智能系统的运行;又作为算法模型的塑造对象,其行为与认知被系统性地引导与规训。其后果是,当超级智能以其超凡效率执着于某一单一目标时,极易与人类社会的多元价值、整体利益及长远福祉产生根本性冲突。无论最终呈现为“机器统治人”抑或“人通过机器统治人”,其本质皆是工具理性压倒价值理性,人类被迫适应并服从于一种非人性的、冰冷计算的逻辑。

  二、权力五边形的当代特征

  芒福德曾以权利(Rights)、生产力(Productivity)、利润(Profit)、政体(Polity)与公信力(Publicity),即“5P”要素来描绘现代巨机器的动力机制。在此基础上,本文尝试提出一个由控制(Control)、计算(Computation)、资本(Capital)、共识(Consensus)与文明(Civilization),即“5C”要素来构成的框架,用以解析超级智能系统作为新型巨机器的运作逻辑:

  控制(Control):权力形态从传统的显性暴力与命令,转向通过超级智能实现的精准预测与自动化控制。这种权力机制高度弥散、渗透至社会微观层面,与福柯所描述的微观物理学权力具有内在契合性。

  计算(Computation):计算能力成为核心的权力基础与生产方式。世界万物被持续地数据化,并服从于单一的“优化”逻辑,导致社会发展的多元目标被简化为对效率的极致追求。

  资本(Capital):资本与计算深度绑定,形成赢家通吃的格局。用户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资料,训练尖端AI模型所需的巨大算力构成难以逾越的资本壁垒。资本的终极目的不仅在于剩余价值,更在于垄断未来的决策权与控制权本身。

  共识(Consensus):社会共识的形成机制发生转变。共识不再主要源于公共领域的理性交往与辩论,而是日益被算法被动塑造甚至主动生成。信息茧房与定制化叙事的精准传播,使得公众舆论与集体情感面临被系统性操控的风险。

  文明(Civilization):人类文明面临根本性抉择:是走向芒福德所警示的、由超级智能主导的“巨机器文明”,即一个物质丰裕但社会结构僵化、人类精神生活被算法编排的境地;还是迈向真正人机共生、以人为本的文明形态,使技术服务于人类文明的全面繁荣与精神充盈。无论何种未来图景将成为现实,人的价值、尊严及其独特性如何在此新语境下被界定,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紧迫议题。

  三、制衡之道:警惕超级权力,而非超级智能

  为应对上述挑战,单纯依靠技术方案或伦理指南显然不足,核心在于构建一套能够有效分解、监督与制约此种超级权力的政治与法律体系。可能的治理路径应包括以下四个层面:

  技术层:推动关键AI模型向独立公共机构有限度开源,并建立强制性的常态化算法审计制度,以增强系统透明度与可问责性。

  数据层:通过明确个人数据产权与收益权,探索“数据信托”等治理模式,强化个体对其数据的控制权,从而动摇数据垄断的权力基础。

  治理层:建立融入民主参与机制的多元共治监管框架,例如引入公民陪审团等民主审议程序,确保社会多元价值判断能够被嵌入技术系统的设计与规制过程。

  经济层:推行利益共享与所有权改革,例如开征AI特别税、设立“数据红利基金”,并探索关键AI基础设施的公共所有权模式,以瓦解权力过度集中的经济基础。

  四、结语

  综上所述,巨机器理论为理解超级智能的社会政治内涵提供了富有启发的视角。将政治学维度引入人工智能治理的核心讨论至关重要。未来的走向并非由技术本身预先决定,技术进步在本质上亦是权利与权力结构的重塑过程。当前的选择正考验人类社会的政治智慧与行动勇气,在此过程中,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无疑承担着关键性的批判、阐释与引导责任。最终目标应是超越技术治理的工具性思维,迈向一个真正捍卫人的主体性与尊严的人机共生文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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